各有关单位、城市规划师: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规〔2016〕11号)文件精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通知,自即日起,我中心暂停接收注册城市规划师各类注册(登记)的电子和纸质材料。
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
2016年3月31日